男神请走开[穿书]_分卷阅读_132

  初寒脸色稍微好一点,莱亚斯又指指顾偃。
  “别闹……”菲普斯蓦地僵硬住,视线转向顾偃,只见精灵额头上的传承印记衬得他更加美丽,虽然颜色与以往有所不同,印记本身的形状却是没有变的,妖异的花纹在眉心绽放,十分诱人。
  “精灵使?”菲普斯迟疑道。
  顾偃微微点头,心中自豪的不行,艾玛他真的是变好多,一直以来的梦想实现了,他老好看了!果然穿越好,能变白富美不说,还能泡到好男人,难怪大家都辣么爱看穿越文!
  菲普斯走向顾偃,伸出消瘦苍白的手,想要摸一摸顾偃额头上印记以确定他的身份,却被初寒一把抓住手:“谁准你碰他的!”
  很好,他现在完全确定眼前这美丽得让人无法相信之人就是精灵使╮(╯_╰)╭
  “终于等到你了……等等……不对!你之前那么胖,就因为你是我之前封印的那个精灵的……后裔吗?”菲普斯一脸震惊地望着顾偃的面容,果然越看与顾晨越像,不过顾偃的容貌更胜顾晨三分,妥妥的美男子,秒杀主角那种o(≧v≦)o~~
  “说到这个……”顾偃卷起袖子,现在衣服很大很宽,袖子有些碍事,“我必须先做一件事。”
  “?”菲普斯尚在懵懂中,就见精灵使大人猛地扑上来,一拳揍向他的脸,速度快的自己居然没办法反应!
  精灵是天生的魔法师,身形秀丽,但这不代表他们体质不好,要知道,每个精灵可都是神箭手,那需要多大的臂力和承受力和穿透力,这证明精灵不仅体质非常好,身手矫健,更证明他们体内有斗气!之所以只射箭不用拳头揍,是因为精灵这个种族,说好听了是高贵,说不好听点就是龟毛洁癖,他们怎么可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接触其他肮脏的种族,所以只能选择远程招数——射箭与魔法。
  觉醒了精灵血脉的顾偃体内随时随地都能调动起强大的斗气,还身轻如燕速度极快,有翅膀辅助自己加速,简直爽得不得了。他按住菲普斯,再次恶狠狠地揍一顿,艾玛能揍过去的第一法神现在的黑暗之神的感觉真是不要太好!
  “让你把我爹变胖,让你把我变成180、200、230、270、180、200的胖子,你真是太无耻了!你造不造这么胖对一个少年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吗?你知不知道每次去买衣服卖家都会说‘亲,可能没有您的尺码哦’是什么感觉,你造不造每次看上好看的衣服自己穿起来就像个挤爆的香肠有多难看,你造不造!”两辈子的郁闷全发泄在菲普斯身上,顾偃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骑士向来是是唯顾偃命是从的,可这样的精灵实在让人不忍直视,他刚想阻止,谁知竟是初寒抢先一步出手,握住顾偃的手腕,将骑在第一法神身上可劲儿揍的精灵拽起来:“住手。”
  “干嘛?”顾偃语气不太好,原文中法神还摸男神的脸了呢,还摸那么多次,个好色的老头!等等……黑暗之神是法神菲普斯?艾玛他终于知道为啥主角黑暗之神的副本过的那么轻松了,艾玛他刚刚打了谁?能不能求时间倒流QAQ
  初寒用手包裹住顾偃的拳头,在上面轻轻摩擦,有些心疼地说:“你这么直接打,手打疼了怎么办。对付这个老头你没必要亲自动手,我们这些手下是做什么的。”
  说完把顾偃护在身后,撸撸袖子,自己上!
  顾偃:“……”
  男神你等等,我可以揍法神但是你不能啊,药千万别停!
  仗着两人距离近,顾偃拼命搂住初寒的腰不让他上前,初寒舍不得甩开顾偃,确切地说是根本不会甩开,还变本加厉地回身将人抱起来。精灵长腿盘在初寒腰间,像树袋熊一样抱住男神,与过去胖子唯一的区别就是,这是一只漂亮的树袋熊=_=
  “行啦行啦,”顾偃亲亲初寒的脸,安抚的情绪,“别揍那老头了,快可怜的,我消气啦,不像之前那么胖,你和我娘哪有小肚子肉摸。”
  老头菲普斯:“……”
  卧槽他能被精灵使揍那是因为顾偃现在实力超凡,至于初寒,他一个法神,还会被区区魔法贤者给揍吗,还需要精灵使大人色诱别人吗(╯‵□′)╯︵┻━┻
  莱亚斯:“……”
  真是够了,顾偃不管什么样子,这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永远不会变了!
  果然初寒被迅速顺毛,回亲了精灵精致的脸庞,有些怀念过去软嫩嫩的胖脸触感,有些寂寞的男神便再次伸手去捏顾偃的耳朵,却被力气打得出奇反应快得出奇的精灵给捏住手:“还有老头这个外人在,咱们就不能回去再摸吗?”
  菲普斯:“……”
  莱亚斯:“……”
  真感谢这二位一直不把他当成外人并且当成透明人=_=
  初寒寂寞地收回手,又狠狠瞪了菲普斯一眼:“老头,迅速告诉我们进入死者之森的方法,而且你能封印顾晨的精灵血统,应该也能封印顾偃的,别让他出了死者之森就去高位面。”
  菲普斯:“……”
  卧槽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一点都不懂礼貌,上个纪元时自己年轻他态度不好也就算了,现在他都是最崇高的存在了,虽然比不上精灵神,但是总比初寒强吧!最起码也该尊老爱幼,叫声法神爷爷吧……突然想念自己的孩子了,当年要不是来到死者之森说不定都能抱孙子……慢着!
  菲普斯凝视着初寒的脸,越看越心惊,伸手又想去摸,被顾偃眼明手快地拍开。
  “看血脉就行了,没事摸什么脸!”原来摸脸是法神的习惯,难怪原文中摸成那样,菲普斯这是一个人在死者之森待太久患上肌肤饥渴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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